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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水系连通流域综合治理横江河小姑至横江村段防洪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来源:欧宝手机网页版 发表时间:2025-11-14 02:56: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代码-04-01-705795,性质为新建,总占地5.4534 hm²(永久3.2347hm²,临时2.2187hm²),位于石城县横江镇,距离石城县城约18km,工程治理河长10.352km(共三段:横江镇小姑村池家屋水陂至小姑村牛角乳3.147km,横江镇齐贤村伍家山至流家车姑溪河与横江河汇合口3.656km,横江镇横江村大埠水陂下游至横江村宝莲桥3.549km);主要建设内容有河道清淤疏浚、新建护岸、新建排水入河建筑物及下河踏步等,其中河道清淤疏浚长1.038km,清淤量0.959万m³;新建护岸长11.566km(左岸6.35km,右岸5.216km),其中抛石护脚+干砌石护岸长11.108km,C20仰斜式挡墙护岸长0.458km;新建排水入河建筑物穿堤涵管14座;下河踏步15座。
项目总投资预计为2847.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2.4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5%。
、生态保护的方法: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的方法遵循避免、减缓、补偿原则;强化施工环境管理,加强施工队伍环境保护思想教育,规范实施工程人员行为,做好施工组织,提高工程项目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严格按照划定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严禁施工期废水外排、固态废料堆存在生态敏感区内;禁止随意进入征地范围以外生态保护红线、自然公园,禁止捕杀野生动物;保护好表层土,用于施工后生态恢复;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实施工程;落实报告书生态敏感目标、陆水生、鱼类三场、重点保护动物、水土保持、临时工程生态修复等生态保护的方法。运营期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及绿化;在项目永久占用生态护坡、防洪堤两侧、滩涂地等进行植被栽植;开展水生生态监测并预留相关工程措施资金保障水生生态安全。
、水环境保护的方法:施工期合理地布局施工场地,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缩短施工时间,采用干地施工方式,减轻涉水施工悬浮物对地表水的影响;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含油废水,经各施工场设置的含油废污水处理系统(共5套,主要设备为小型隔油池)处理,用于道路洒水抑尘;基坑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利用基坑进行废水沉淀,经沉淀静置后,将上清液回用作为机械设备清洗、混凝土养护、洒水降尘等;实施工程人员租用民房,工程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垃圾污水依托民房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或林地施肥,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运营期不产生污水。
、环境空气保护的方法:施工期合理地布局施工场地,尽量远离环境空气敏感点;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缩短施工影响时间。加强施工场地、施工材料、临时堆场及物料运输管理,及机械车辆维护保养,环境敏感区设置围栏,及时清运清淤料,喷洒生物除臭剂,减轻疏浚清淤料臭气影响;实施工程人员采取废气影响保护措施,施工厂界颗粒物及机械车辆尾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浓度限值,清淤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中“新扩改建”标准,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地布局施工场地,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缩短施工影响时间;涉及声敏感点区施工,应设置金属板围栏,避免午、夜间施工;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限制车速、禁鸣喇叭,降低施工机械车辆噪声源强。施工期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表1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对应限值。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表土、清淤料、部分土石方用于各类回填;建筑垃圾、清表垃圾分类后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如一般垃圾交环卫处置,建筑垃圾和弃土石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含油污泥定期清捞,采用防渗密闭容器收集后交拥有相对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运营期无固态废料产生。项目施工期一般固态废料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严格规范施工作业,减少对河道底质不必要的扰动;施工废水净化处理的过程中要加强集水沟、污水处理设备的防渗处理,同时需对各用水环节严格把关,防止跑冒滴漏造成地下水污染;落实报告书中施工机械车辆溢油事故、恶劣天气施工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演练。
施工期环境监视测定计划,工程三个分段各设置1个地表水监测点,监测项目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BOD5、NH3-N、TP、石油类、SS,施工期每年监测2期(至少包括丰、枯水期各1次)。每次监测两天,每天采样1次;河道清淤、临时堆土场下风向敏感点设置5个环境空气监测点,监测项目为NH3、H2S、臭气浓度、TSP,疏浚高峰期监测1次,每期连续监测7天;永久工程项目施工下风向敏感点设置6个环境空气监测点,监测项目为TSP,施工高峰期监测1次,每期连续监测7天;小姑村、齐贤村、横江村各设置1个地下水水质水位监测点,监测项目为pH值、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钾(K+)、钠(Na+)、钙(Ca2+)、镁(Mg2+)、CO32-、HCO3-、Cl-、SO42-,施工期间、项目建成后各1次,每次监测1天,每天采样1次;小姑村、石城县小姑中小学、吉石、齐贤村、桃溪、上横村、横江村各设置1个声环境监测点,监测项目为等效连续A声级,施工期每季度监测1期,每期监测1天,昼夜各监测1次;结合疏浚工程活动布点,疏浚物运至临时堆土场前采样监测,监测项目pH、砷、锌、铅、铜、镍、汞、镉、铬,施工期每处疏浚开挖点1次,共计11点·次。

